

广东-汕尾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市政府决定对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名单通知如下:一、协调小组组成人员组长:逯峰市长副组长:林
广东-江门
各市、区人民政府,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直、省直驻江门有关单位:《江门市开放型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商务局反映。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
广东-江门
各市、区人民政府,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直、省直驻江门有关单位:《江门市科学技术发展“十三五”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科技局反映。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
广东-江门
各市、区人民政府,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直、省直驻江门有关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江门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10月9日江门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为进
广东-江门
各市、区人民政府,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公安局反映。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12月2
广东-江门
各市、区人民政府,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粤府〔2013〕3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局反映。江门市人民政府2013年5月20日
广东-佛山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快培育发展我市行业性社会团体的意见》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二○○二年十二月四日关于进一步加快培育发展我市行业性社会团体的意见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活动中的中
广东-江门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直、省直驻江门有关单位:《江门市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实施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食安办反映。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
广东-江门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直、省直驻江门有关单位:2015年,我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广大科技工作者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共江门市委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的意见》(江
广东-江门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直、省直驻江门有关单位: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通知》(粤府〔2015〕129号,以下简称省《通知》)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
广东-江门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直、省直驻江门有关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江门市2017年环境质量改善“三大战役”重点工作方案及任务清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环境保护局反映。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广东-江门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江门市契税征管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江门市人民政府2014年11月24日江门市契税征管实施细则第一条为加强契税的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
广东-珠海
各市属企业:为进一步加强国资监管工作,完善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制度,规范市属企业禁入限制人员信息管理,我委制定了《珠海市市属企业禁入限制人员信息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
广东-韶关
各位代表: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2013年工作回顾2013年,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市政府积极抢抓省进一步促进粤东西北地区振兴
广东-潮州
各辖区外经贸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4月,广东省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支持企业开展跨国经营加快培育本土跨国公司的指导意见》(粤府〔2012〕44号,下简《指导意见》)。5月28日上午,省政府在广州召开深入实施“走出去”战略工作会议,总结了近年来
广东-惠州
各县(区)党委、人民政府,市直和驻惠各副局以上单位:《关于在全市开展“基础设施建设年”活动的工作方案》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中共惠州市委办公室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9年5月27日关于在全市开展“基础设施建设
广东-惠州
各县(区)党委、人民政府,市直和驻惠各副局以上单位:《惠州市企业登记注册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业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惠州市企业登记注册审批制度改革方案(试行)》(惠市委发﹝2012﹞8号)
广东-河源
各县(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东新区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为全面贯彻落实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加大优秀人才引进力度,进一步优化我市人才队伍结构,为我市“百千万工程”提供人才支持,助推我市高质量发展,根据《广东省事业
广东-河源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河源市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划(2022—2025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局反映。
广东-河源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河源市市区国有建设用地改变土地用途管理办法》已经七届45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自然资源局反映。河源市人民政府2019年2月25日河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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