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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府办〔2018〕81号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企业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告知承诺制审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东莞市企业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告知承诺制审批管理办法(试行)》业经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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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府办〔2016〕79号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生态 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行动计划》的通知(已废止) 各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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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府办〔2016〕40号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省市共建发展中小企业设备融资租赁资金操作规程》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东莞市省市共建发展中小企业设备融资租赁资金操作规程》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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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数字经济发展规划(2022-2025年)》的通知东府办〔2022〕69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东莞市数字经济发展规划(2022-2025年)》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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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府办〔2017〕78号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推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建设行动计划(2017-2019)》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东莞市推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建设行动计划(20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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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府办〔2006〕60号)和其他有关规定,建立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制度。 市财政局按照相关规定抽查评价重点项目。 第二十条各单位严禁截留、挪用专项资金。对弄虚作假骗取专项资金,截留、挪用专项资金,不按规定使用专项资金等行为,可视情节轻重采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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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府办〔2021〕60号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东莞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东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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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府办〔2018〕102号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重大产业项目预审批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东莞市重大产业项目预审批办法(试行)》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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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农地统筹建设美丽田园推进都市现代农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东府办函〔2023〕187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关于加强农地统筹建设美丽田园推进都市现代农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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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培育未来产业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府办〔2024〕18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关于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培育未来产业加快发展新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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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府办函〔2020〕437号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生猪家禽产业转型升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有关单位: 《加快推进生猪家禽产业转型升级工作实施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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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府办〔2017〕19号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快 融资租赁业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进一步加快融资租赁业发展工作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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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府办〔2022〕6号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东莞市重大项目计划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东莞市2022年重大项目计划》业经市人民政府审定同意。2022年安排市重大建设项目546个,总投资6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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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促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工作方案的通知东府办〔2023〕23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东莞市促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工作方案》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执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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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府办〔2017〕74号)要求,全面实施企业“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进一步提升开办企业便利化水平,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充分利用作为2017年优先选择为企业登记注册便利化改革试点地区的政策红利,继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在全面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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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府办〔2021〕1号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土地储备规划及计划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东莞市土地储备规划及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1月5日 附件1: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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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推动企业拓市场、抢订单、促生产的行动方案的通知东府办〔2022〕50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解决企业在拓市场、抢订单、促生产等方面面临的突出问题,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东莞市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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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府办〔2009〕7号)申请补办土地权利证书条件,且属于(或权属)镇(街道)、村(社区)、组集体的物业,其补办过程中缴交的税费,属市留成部分的,全额返拨给镇(街道)、村(社区)、组,用于镇(街道)、村(社区)、组集体债务的还本付息。 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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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府〔2018〕139号)整理形成的任务分解表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市有关部署要求,结合部门职责分工,认真抓好落实。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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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府办〔2017〕43号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统筹松山湖 片区招商引资工作运行机制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统筹松山湖片区招商引资工作运行机制》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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